金管會管「講不講、怎麼講」(揭露規範);環境部管「排多少、怎麼收」(排放與費用)。都是淨零政策的主管機關,但管轄範疇不同,考題最愛拿來互相對照。
| 面向 | 金管會 | 環境部 |
|---|---|---|
| 核心角色 | 綠色金融與減量誘因機制、資本市場永續揭露主管機關 | 氣候治理與溫室氣體管理主管機關 |
| 代表工具/子法 | 上市櫃永續報告書、IFRS S1與S2 導入時程 | 碳費三子法、自願減量方法審定、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|
| 管理對象 | 上市櫃公司(資本市場參與者) | 排放源事業(不限上市櫃) |
| 依據法源 | 證券交易法/公司治理相關規範 | 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 |
別把「金管會=管碳費」搞混——碳費、自願減量方法審定是環境部的權責;金管會管的是「揭露規範」(誰要揭露、揭露什麼、何時揭露),不直接管碳定價。
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第二章明訂跨部會分工,除環境部、金管會外,還有經濟部(製造業減量與能源效率)、農委會(自然資源管理、碳匯功能強化)、國發會(整體經濟影響評估與公正轉型主責機關之一)。
金管會管「講不講、怎麼講」;環境部管「排多少、怎麼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