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強制性碳定價機制(ETS、碳稅)之外,由非國家行為者(企業、NGO、個人)基於自願動機交易「經驗證的減緩實績」的市場,由獨立標準機構(Verra/VCS、Gold Standard、ACR、CAR 等)核發,而非政府直接核發。
企業為履行「組織/產品/服務」碳中和或淨零宣告,對無法避免的剩餘排放購買額度抵換;也包含「價值鏈外減緩(BVCM)」——不一定為抵銷自身排放,而是對全球氣候行動的資金貢獻。
| 類型 | 範例 | 風險 |
|---|---|---|
| 避免或減少排放 | 再生能源、REDD+、能源效率、社區爐具 | 再生能源外加性受挑戰而限縮;REDD+ 信譽風險最高 |
| 碳移除 | 自然為本(造林、藍碳);科技為本(DAC、BECCS、生物炭) | 自然為本需管控非永久性;科技為本成本高、供給稀缺 |
市場因 REDD+ 爭議面臨信心危機,轉向「品質重於數量」,ICVCM 推出 CCP核心碳原則 作為新黃金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