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自願性地為溫室氣體排放賦予貨幣價值,並納入投資決策、營運規劃與風險評估流程,將「外部氣候成本內部化」的變革管理機制。
| 形式 | 性質 |
|---|---|
| 影子碳價(Shadow Price) | 假設性成本,無實際資金轉移,用於投資案「壓力測試」 |
| 隱含碳價(Implicit Price) | 回溯性計算,過去減量支出÷總減量 |
| 內部碳費或基金 | 實質碳價(Real ICP),最具強制力,依部門實際排放收費 |
邊際減量成本法(MAC)、政策驅動法(參考ETS/碳費市場價)、邊際損害法(碳社會成本SCC)、支付能力法(依獲利能力差異化)。
範疇一二:控制力高、數據精確 → 較高碳價、實質碳費;範疇三:控制力低 → 初期較低價格或影子價格。
ICP 設定過低的後果是無法改變實質投資決策、淪為漂綠,不是「內部阻力」或「產品成本虛增」(那些是價格設定合理或過高時的挑戰)。